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 案件受理费。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超过10万元至2。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蔡家湖镇,隶属于新疆五家渠市,镇政府设立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〇三团团部。蔡家湖镇是继农八师石河子市北泉镇、五家渠市梧桐镇之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的第三个建制镇,也是师市设立的第二个建制镇。蔡家湖镇自公安干渠一〇一团与一〇三团交汇点向北沿公安干渠、邓家大沟至东经87°22′35″、北纬44°33′12″沿干沟到一〇三团12连与13连北侧、青草岭、黄家梁子至五家渠、昌吉、米东三市区交汇点沿老龙河向南至猛进干渠九支排向西至起始点闭合。区域总面积330.53平方公里。享有“中国甜瓜之乡”美誉的一〇三团,地处新疆古尔班通古特大沙漠南缘,位于乌鲁木齐市北郊70公里,五家渠市北郊30公里。土地总面积达64.5万亩,年均种植面积12万亩,主要生产甜瓜、棉花、小麦、酱用番茄等,是师市重要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总人口1.8万人。团属辖区现有沙漠面积56万亩,荒漠植林37万亩,多种野生动物、飞禽达20余种,原始野生梧桐、梭梭、红柳广布沙丘,腹地湖泊零星点缀,水草丰茂。沙漠景观绮丽壮观,适宜旅游探险。建有黄家梁子水库,蓄水1000万m3。